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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上走走停停,赢子婴终于走到了天水。

驻守天水的大将是马逸的族兄马横,天水城非常的小,城里住着的秦民也很少。看守天水的只有三百多个士卒,一个个面黄肌瘦无精打采。

当赢子婴领着九百名士卒走到这佝偻破败的县城门口时,他竟然有一种率领千军万马的感觉。马横心惊胆战站在城墙上,心里思量着是哪来的土匪山贼?怎么有这么多的武器装备?

说起来,秦朝的土匪都很穷,打劫的家伙不是木棒就是竹竿,金属的武器那是山大王也不见得有一个。

城下的部队不太像是土匪,可是这群人的模样看起来比土匪还不如。一个个蓬头垢面衣衫破烂,跟躺在地上的破烂乞丐差不多。他心中想着,该不会是关外的部队终于到了吧?到了也好,早点投降也比在这半死不活强。

城外的部队很快让马横认清了他们的身份,一封箭书插在了城墙上的旗杆上!马横心里赞了一声好箭法!随即取下信一看。

马横越看心越惊,越看身子颤抖得越厉害。到了最后,他竟然忍不住浑身颤抖着瘫倒在地上。

身边的亲卫叫唤道:“将军,要开城门吗?”

身旁的这个亲卫是久随马横的老人,对于主将的心思是一清二楚的。他看了下城外的士卒,恐怕有千人左右,他就觉得是不是将军准备开城门投降了。

马横浑身啰嗦的站起来,赶紧朝守城的士卒说道:“开!怎么不开!那是秦王!是秦王呐!秦王没死!我们投什么降?”

城门很快的被打开,马横领着士卒连滚带爬的出了城门。他很快见到了他想要见的秦王,他在人群中寻觅了很久,终于看见那个满脸胡茬,消瘦挺立的年轻人。

如果不是那双眼,那双眉。马横立誓也敢说这人跟普通的士卒没有什么区别,但一旦有了这双眼,有了这对眉,这人就是那灰尘里面的明珠,狗屎里面的香菇……

马横声音哽咽的跪倒在赢子婴面前,眼泪一串串的掉个不停。

有谁能知道,当得到赢子婴死讯的时候,关中各地的将军莫不是心如死灰!有谁能知道,当秦昭武王这个谥号传出的时候,多少守将为他殉节!
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或许是诛杀赵高、或许是打败刘邦、或许是御驾亲征、在关中大多数的军队里面,赢子婴的威望是非常的高的。作为秦国历史上,罕有的能亲征的秦王,在秦将心里,赢子婴绝对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君王。

所以,不管是因为身为秦人的原因,还是因为赢子婴的原因,关中各地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投降的。投降也是无奈的,所以项羽才有赢子婴不死,他心一日不安的说法。

项羽对赢子婴的重视,也是看出了赢子婴在秦国军队里面的威望所在!赢子婴虽然败了,但边关上没有一个士卒倒戈!三万多秦兵悉数战死,也给予了项羽非常大的震动。

哪怕是巨鹿、哪怕是章邯、项羽都从未放在心里面。但函谷的十日血战,潼关两日硬仗,无一不在说明,秦军还没垮,秦军还能打!如郭不是军队占据绝对的优势,项羽没有信心这么轻易的打败秦军消灭秦国!

马横也早就在等着投降了,可他一旦得悉了赢子婴没死的消息。他就将这个想法抛之云外了!哪怕是跟着秦王一起死,也比苟活着好!真正的秦人是不惧怕死亡的!

马横将赢子婴迎进了天水城里,连夜发出信函向自己族兄报信,他相信,马逸得知秦王未死的消息一定会欣喜如狂!

从潼关到天水,历时二十一天,赢子婴终于有了一个能暂时安身的地方。虽然这地方不知道能住多久,但也能让他暂缓一口气,能让他仔细的考虑今后的出路!

第六十九章 陇西风云(一)

马逸是一个三十左右的汉子,因左颊处长了一块大指目粗细的红砂胎记,故而陇西人都称他为“红鼹鼠”,鼹鼠一词略带贬义,这也说明此人在陇西边境上并不是那么受欢迎。

马逸有三好:杀人、喝酒、搞女人。杀人者不用多说,在陇西生活的异族部落,十有八九都受过马逸的欺凌;马逸好酒如命,为了美酒曾拿出千金去购买,他的家财大多败在了这上面。说起女人,就不得不说起马逸的感情历史。马逸三十好几的人了,到现在还无妻儿,这在秦时是非常罕见的行为。也并非说马逸娶不到的妻子,而是他属于“天生克妻相”的人。他前后订了三次亲,但没一次将女人取到手。第一任未婚妻在即将成亲的前一天突然摔了一跤,就此摔折了腿,那时候年轻气盛的马逸哪会取一个残疾之妻,当场退还了婚书!第二任在成婚前给马逸带了绿帽,马逸一气之下杀了奸夫淫妇,为此还蹲过大牢吃过官司。第三任是马逸爱极了的一个女人,然而这个女人红颜薄命,一场大病收了卿卿性命。

自此以后马逸再也没订过亲,也没人敢向他说媒,于是爱上了美酒妓女,至今孑然一身。